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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介绍:中国企业投资促进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十二五”中小企业成长规划》、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在商务部备案后发起成立,中国工商企业界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创办的联系企业、服务企业的全国性、综合性的社团组织,一下是本会的章程。
中国企业投资促进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名称
本会的中文名是:中国企业投资促进会。简称:企投会。
第二条 性质
本会的性质是:本会是在关心、支持我国企业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自愿组成的全国性、综合性的民间社团组织。
第三条 宗旨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企业健康发展为中心,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参照国际规则,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团结广大会员,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作用,建立全国性的民间经贸投资合作平台,实施政府制定的投资促进战略;协助各级政府,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宣传,提高吸收投资的质量;推广多元化投资合作,为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提供有效服务,为促进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搭建政府与企业沟通的桥梁和纽带,促进企业做强做大、又好又快地持续发展。
第四条 本会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开展活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住所:北京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
1、积极宣传国家政策和投资环境;
2、广泛联系境内外相关商会、协会和投资促进机构、经济团体,建立经贸投资促进业务渠道和信息交流平台;
3、在商务部、贸促会各行业分会的组织下参与投资促进国际组织的活动,加强与各国投资促进机构的沟通与合作;
4、整合国内外投资贸易促进资源,国内股权交易平台、交权交易平台、金融机构和投资机构,为企业投资、战略发展、挂牌、上市、融资等提供咨询、服务;
5、为政府和企业提供市场调研、专业培训、投资项目评估与包装、项目开发与管理、大型投资经贸促进活动策划等服务;
6、组织国内外企业和投资者在境内外进行商务考察、经贸交流等活动;
7、促进中国大陆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平等互利的民间经济、贸易等领域的合作;
8、承办政府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9、办理其他与本会宗旨有关的事项。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实行企业会员制。
是指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含港澳台)依法设立、注册、登记,从事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国内外企业。
第八条 会员类别
1、个人会员;
2、企业会员;
3、团体会员。
第九条 会员条件
1、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2、承认并遵守本会的章程;
3、执行本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和规定
第十条 加入程序
1、填写、提交本会统一印制的入会申请登记表;
2、提交在国家有关部门依法登记、注册文件的复印件;
3、由本会常设办事机构根据理事会授权,依照本会章程对入会申请进行审查;
4、经审查合格后,发给会员证。
第十一条 会员权利
1、享受本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2、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3、要求本会为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给予帮助;
4、对本会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 会员义务
1、按规定缴纳会费;
2、热心支持、积极参与本会的工作和各项活动,承担本会委托的工作;
3、提供本会工作所需的有关情况和资料;
4、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书。
第十四条 会员资格终止
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会可终止其会员资格、收回会员证书、并在本会会讯上公布:
1、失去法人资格者;
2、超过一年不缴纳会费。
第十五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通过,予以除名,收回会员证,并在本会网站上公布。
理事单位主要权利
1、授予企业“中国企业发展促进会理事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中国企业发展促进会理事”,每届任期5年,颁发牌匾和证书。
2、享受投融资的相关服务,定期举办项目投资对接会。
3、安排主要负责人出国商务考察、随国家领导人出访等活动。
4、可邀请有关部门领导深入企业进行调研活动。
5、提供日常有关信息、促进会官网宣传等服务,享受参加年会活动。
6、根据理事单位需要,做好其他有关服务工作。
副理事长单位主要权利
1、授予企业“中国企业发展促进会副理事长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中国企业发展促进会常务理事”,每届任期5年,颁发牌匾和证书。
2、享受投融资的相关服务,定期举办项目投资对接会。
3、企业主要负责人可免费出席我会主办的各类会议、论坛、庆典等活动;并常年在促进会官网和会刊免费宣传,且赠送5年每年3期杂志的内页宣传。
4、安排企业主要负责人出国商务考察、随国家领导人出访等活动,并只需交纳出访成本等费用。
5、可提供以美国为主的移民相关服务。
6、提供日常有关信息、促进会官网、主流媒体采访报道等服务并享受参加年会活动。
7、推荐加入单位所在地的民主党派,进行参政议政。
8、依托本会资源和背景,可为会员提供个性化需求服务。
理事长单位主要权利
1、授予企业“中国企业发展促进会理事长单位”,企业第一负责人担任“中国企业发展促进会常务副理事长”,每届任期5年,颁发牌匾和证书。
2、享受投融资的相关服务,定期举办项目投资对接会。
3、企业主要负责人可免费出席我会主办的各类会议、论坛、庆典等活动;常年在促进会官网免费宣传,会刊封面免费刊发一次宣传,且赠送5年每年5期杂志的内页宣传。
4、可接受委托安排主要负责人走进高层拜访有关领导,疏通有关关系,推荐企业产品成为高端指定用品。
5、安排企业主要负责人出国商务考察、随国家领导人出访等活动,并只需交纳出访成本等费用。
6、享有与本会合作开展活动的权利,并可参与我会主办的各类活动,优先冠名承办由十二部委发起的关心下一代爱心行活动。
7、提供日常有关信息、促进会官网、主流媒体采访报道等服务并享受参加年会活动。
8、可提供以美国为主的移民相关服务。
9、优先推荐加入单位所在地的地方民主党派,进行参政议政。
10、依托本会资源和背景,可为会员提供个性化需求服务。
副会长单位主要权利
1、授予企业“中国企业发展促进会理事长单位”,企业第一负责人担任“中国企业发展促进会常务副理事长”,每届任期5年,颁发牌匾和证书。
2、享受投融资的相关服务,定期举办项目投资对接会。
3、企业主要负责人可免费出席我会主办的各类会议、论坛、庆典等活动;常年在促进会官网免费宣传,会刊封面免费刊发一次宣传,且赠送5年每年每期杂志的内页宣传。
4、安排企业主要负责人出国商务考察、随国家领导人出访等活动,并只需交纳出访成本等费用。
5、可接受委托安排主要负责人走进高层拜访有关领导,疏通有关关系,推荐企业产品成为高端指定用品。
6、享有与本会合作开展活动的权利,并可参与我会主办的各类活动,优先冠名承办由十二部委发起的“关心下一代爱心行”活动。
7、提供日常有关信息、促进会官网、主流媒体采访报道等服务并享受参加年会活动。
8、可提供以美国为主的移民相关服务。
9、协助论证有关项目并向国家相关部委申报,争取获得国家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
10、可接受委托为其提供高端法律顾问等项服务。
11、可申请成立中国企业发展促进会省级分会,共享促进会丰富资源。
12、优先推荐加入单位所在地的地方民主党派,进行参政议政。
13、依托本会资源和背景,可为会员提供个性化需求服务。
特别提示:
以上理事会成员单位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最终解释权归中国企业发展促进会所有。